天津在线

首页> 健康频道> 健康资讯> 正文

北京居家养老鼓励老年人“结对互助”

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昨天上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引导居民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条款增补到草案中。

昨天上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在会上作了相关修改意见的报告。

据介绍,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条例》(草案修改稿)二审意见并听取各方意见,进行了完善和调整,形成新的、准备提交明年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记者发现,其中新增条款8项,涉及政府在居家养老中的职责以及引导居民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规定等。

《条例》(草案)新增规定,鼓励家庭互助式养老。老年人可自愿组合,互相扶持,搭伙养老。

鼓励居民依法成立互助组织。居民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生活习惯、身体状况,自愿组合成文娱体育协会及其他各种类型的互助组织,开展多样化的互助养老服务和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法制委员会还建议条例对居住区养老设施的配置标准作出量化规定,《条例》(草案)规定了应按标准配建社区养老设施的内容。今后,每个社区都有望拥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的社区托老所和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老年活动场站。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将提交明年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用餐】

街道乡镇应帮社区建老年餐桌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政府应对解决居家老年人用餐难切实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

对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将草案修改稿第十一条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调查本区域内老年人的用餐需求,帮助有条件的社区开办社区老年餐桌;组织、协调相关企业和单位,帮助没有条件开办社区老年餐桌的社区,通过整合社区周边餐饮服务资源,采取定点餐饮、自助型餐饮配送、特需上门服务、开放单位食堂等方式,解决居家老年人的用餐困难。”

【医疗】

卫生部门有责任推进就近医疗服务

草案修改稿中规定了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推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社区和居民家庭的基本工作职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内容。

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目前老年人在社区看病面临许多困难,对此,《条例》(草案)中增加了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服务投入力量的规定。“市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组织、支持各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优势,为居家生活的老人提供就近便利的医疗服务;支持、指导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做好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防治和护理、康复。”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