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孔令敏)11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为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步伐,查明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国务院医改办将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有国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的29个省区市(天津市、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国家试点县)开展督查评估工作。
据悉,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的数量有1000多个,涉及我国50%以上的县(市),覆盖农村5亿人口。此次督查评估的目的,是督促各地切实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步伐,为2015年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奠定基础。督查评估工作分为两部分,一是由各省级医改办组织试点县对综合改革的推进情况及实施效果开展自评价;二是11月中旬至下旬,国务院医改办派出12个督查组,对29个省区市开展现场督查。
督查的重点是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完善药品采购供应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改革管理体制和强化内部管理、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和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情况6个方面。国务院医改办督查评估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收集第一手资料,掌握真实情况,并实地查看县级公立医院,听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缓慢、改革任务落实不扎实的省区市,督查组将督促进行整改。督查结束后,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将专题听取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