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医保覆盖率,实现人人都有保障,彻底告别“三无”与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病人现象是大方向,在此前提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应视为一个过渡性的“制度补丁”。
为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极少数需要急救的患者因身份不明和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原因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的问题,省政府网站19日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在一个“人人都有医保”的背景下,应该不存在“三无”和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病人,问题是我们的医保暂时还做不到这一点。应救不愿救、可救不想救,“三无”和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病人受到冷遇的事件频发,刺痛社会眼球。近年来,一些省市遵照国务院规定,纷纷出台细则和意见,旨在打通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公里”。广东省“实施意见”规定,“省级基金主要承担募集资金、向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疾病应急救助任务较重的地区拨付应急救助资金的功能”,省级统筹、用转移支付解决不同地区专项资金差异,这点堪赞。
无论谁出政策、谁掏钱,“三无”和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病人的救助担子最终还是落在医院身上。因此,以救助效率考量,医院对应急救助政策的态度至关重要。政策是否有效解决医院的后顾之忧?是否提高了医护人员救助积极性?这是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必须直面并优先考虑的。从过往的实践来看,医院对这类病人“表情”复杂:医生须遵守“希波克拉底誓言”,救死扶伤是天职,不救吧,有违医道医德;救吧,医院也有难处,也不能老做赔本“生意”。
保障不足,医院吃亏,是第一道关。2011年一项关于全国27个省630家医院“三无”病人欠费情况的调查显示,全国医院一年“三无”病人欠费大约在30亿到40亿元之间。医院要靠利润生存,大量欠费不可持续。
有了疾病应急救助专项资金之后,医院欠费现象肯定会有所好转,关键是:专项救助资金的保障力度有多大,能否让医院不吃亏,或者说亏没那么大?过去的一些救助专项资金拨付时,对救助金设定最高限额,往往与许多病人实际生产费用有不小差距。医院的“哑巴亏”吃多了,自然就没啥积极性。新政要虑及这一点,既要提高保障力度,保证医院即使不赚、少赚至少不亏、少亏,又不至于制造道德风险——合谋骗取救助金现象。
手续烦琐,成本较高,是第二道关。与普通病人直接收取、医保病人由医保基金支付不同,“三无”与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病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医院还要付出讨要成本。对“三无”病人的身份认定是一个麻烦事,医院没有权力也没有精力去核准,由其他部门认定需要支付协调成本;申请专项救助基金偿付需要的证明材料多、手续烦琐、耗时过长,遇上官僚部门,“欠费”变成“拖费”,医院也苦不堪言。一些医院不欢迎医保病人,也正出于这些原因。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当体现简政方针,适当简化流程,提高偿付效率,降低医院额外成本支出。
提高医保覆盖率,实现人人都有保障,彻底告别“三无”与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病人现象是大方向,在此前提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应视为一个过渡性的“制度补丁”。即使如此,我们也要将这个“补丁”打得漂亮、打得结实,不出现可以预见而不去弥补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