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空飞石致女婴7级伤残 128户集体被索赔48万元
被高空飞石砸伤、导致脑萎缩的女婴小怡(详见本报5月27日11版相关报道),昨日其家人终于等来司法鉴定结果:小怡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由此,这起去年11月发生在汉阳一小区的高空飞石伤人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女婴受伤地点附近的128户住户将成被告。
去年11月,在汉阳区世纪龙城小区,出生仅40天的小怡在奶奶怀里晒太阳时,不幸被一块空中飞来的水泥石块砸中脑袋,当场休克。后经医院紧急抢救捡回一命,但小怡却因颅骨粉碎性骨折,出现严重后遗症,不仅面临随时可能的二次损伤,左半边身体也出现偏瘫。
今年5月,小怡接受了法医鉴定。结论为,7个月大的小怡,不会坐、爬、翻身,左上肢和下肢活动受限;同月,市儿童医院检测小怡脑电波发现存在异常。
由于前期手术和后期理疗需要大笔费用,司法部门为其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经过前期证据采集,湖北尚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熊银平律师称,已基本排除小区高楼墙体剥落和石块被风吹落的可能性。由于无法确认抛物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楼上所有的业主都应共同承担责任,“事发点周边楼房高33层,每层4户,除开一楼的四户,其余的128户将集体成为被告。”
昨日,经湖北中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怡的司法鉴定报告出炉。鉴定意见为,七级伤残,治疗终结暂定为伤后两年。
据此,小怡家人初步确定48万元的索赔金额。熊银平律师表示,由于患儿在生长发育中还会出现新的情况,且因其年龄太小,尚未进行智力方面的鉴定,所以不排除后期有启动第二次诉讼程序的可能。根据前期证据采集的完整度,诉状将于两周内递交至汉阳区人民法院。
本报讯(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叶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