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记者暗访调查代孕产业链,发现不少中介公司从事“黑代孕”生意,甚至打出广告“包成功,包生男孩100万。”丰厚的利润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代孕者(年轻女性)和代孕中介加入。“我们找的都是20岁左右的女孩,这个年龄卵子是最好。”代孕中介负责人很自信地说,卵子好价格也就低不了,购买这样女孩的卵子需要三万元到十万元不等。之所以价格区间这么大,代孕中介负责人略带神秘地说,“捐卵女孩都是大学生,开始主要是通过网络(个人资料)初期的海选,看好了再约时间见。”(1月10日央视)
代孕古已有之,时称“典妻”,“典”取典当之意。据《汉书·贾捐之传》云:“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把妻子作为抵押品进行“借腹生子”的买卖,“典妻”期限一般为3至5年,价格以妇女的年龄大小、相貌身材、租借时间等综合而定。其实,按照市场规律,但凡存在利益供需,纵使具有法律束缚,均有“铤而走险”的可能,应验了《资本论》那句名言:“当利润达到10%时,便有人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有人敢于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时,他们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而当利润达到300%时,甚至连上绞刑架都豪不畏惧。”
犹记得,2010年有媒体报道,广州某富商借助试管婴儿技术、找来两位代孕妈妈共产下八胞胎,曾掀起一轮代孕热议。近年来,中国富商海外代孕的新闻,也屡见报端。“黑代孕”的火爆,说明了代孕市场背后所凸显出的种种问题,客观地说,代孕是一把双刃剑,“一刀切”式的禁止或放开,都存在难以预见的后果。
倘若完全放开代孕,则会出现法律上的父母与遗传学上的父母分离,这一变化将对法律、伦理、道德构成严重挑战。倘若完全禁止,则会出现两种情形:有禁必止、禁而不止。对人类来说,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既是遗传需要,也是心理需求。病理统计表明,约有10%的夫妻因不同原因患上不孕症。说到此,对于急切需要孩子,但又望尘莫及的夫妻来说,面临技术与法律两难,部分夫妻夹杂着复杂的情感,最终选择“黑代孕”。
时至今日,我国法律对于这种行为是明令禁止的。2001年8月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只能在医疗机构中进行,并且以医疗为目的,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违反该办法,有买卖配子、胚胎的,实施代孕技术行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即便是从事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也只能从事试管婴儿培育,人工代孕是违法的。不过,现行法律并没有针对“代孕中介”、“代孕猎头”、“代孕者”、“代孕网站”等行为作出具体的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在代孕领域依旧存在法律盲区,既有漏洞,“钻空子”的普遍现象便在情理中矣。
归根结底,代孕的是是非非,终究归于技术与伦理,法律与道德之上。当两相抵触,取最大公约数,规避其风险,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自古以来,生育便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而技术无非是实现某些不能生育夫妻的手段之一。要知道,辅助生殖技术,譬如试管婴儿技术,早已有之。从最初面临伦理冲突到渐渐接受,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当然,代孕也一样,如何将其嵌入到法律的框架内,这才是当下面对鱼龙混杂的代孕市场,亟需解决的问题。(韦其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