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王斌
记者 唐江澎 通讯员 李俞辰
即使是亲生的孩子,出生超过6个月再去办理出生证,也可能需要亲子鉴定证明;出生证的名字里出现生僻字,就上不了户口;没有及时办出生证,孩子的医药费医保不能报销……记者昨日从省会长沙多家医院获悉,虽然新版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台已近一年,但部分新爸新妈对该政策知晓度过低,从而在为宝宝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简称“出生证”)的过程中徒增了许多困扰和麻烦。相关人士提醒,新生儿父母应及时为孩子办好出生证,同时一定要保管好这个“人生第一证”,因为孩子办理户口、上幼儿园、上小学、出国求学、移民国外、坐国际航班等,都可能需要出生证。
1 超过半年办出生证
或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案例 今年5月,徐女士在长沙一家医院顺利产下一个6斤多的大胖小子,出院的时候,医生就交待要及时给孩子办理出生证。然而,徐女士全家沉浸在迎接新生命的幸福喜悦之下,把医生的交待抛到了九霄云外,等到突然想起还要办理出生证时,已过了一个月的有效期。
规定 省妇幼保健院医务部副主任陈湘华介绍,根据新版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因特殊原因出生后6个月以上仍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而申请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经确认新生儿在该院出生,可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但要提供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或相应的病历资料复印件,以及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还必须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亲子关系声明》。以上资料不全的,应由新生儿父母提交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提醒 新生儿父母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出生证,首次签发应在婴儿出生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办理完出生证后方可办理医保等手续,超过28天可能影响新生儿享受医保的相关政策。
2 出生证姓名用生僻字
孩子上不了户口
案例 市民郑先生是一名文学爱好者,女儿出生后,想着给小宝贝取个好名字。思量好几天后,他决定给孩子取名“郑瞐杺”,希望女儿将来能长成“一棵美丽、优雅的树”。然而,因为“瞐(mò)、杺(xīn)”两个字是都是生僻字,郑先生在给女儿上户口的时候遇到了难题。在派出所上户口的电脑系统里,“瞐、杺”两个字都打不出来,导致户口上不了。
规定 婴儿取名用的字,必须符合派出所上户口系统要求,必须在8000余字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内,生僻字及繁体字不能上户口。
提醒 “有些字虽然医院的电脑能打得出,但是派出所的电脑系统打不出就不能上户,如‘浵、淽、玗、菓’等字。”陈湘华介绍,因新生儿姓名用字不规范导致无法进行户籍登记的,需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户籍登记机构出具的户口登记审查意见,重新设定新生儿姓名后,由原签发机构换发。
还需要提醒的是,很多人给孩子办出生证时由于没给孩子想好名字,就用了小名,结果办户口时要改名,就会比较麻烦。
3 想让孩子提前入学?
出生日期不能更改
案例 李女士的女儿彤彤生于今年9月。办理完《出生医学证明》后,她又有些后悔了。目前学校普遍执行的是截至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而9月1日出生的孩子,则要等到下一年才可以。为了让孩子能够早一年上学,李女士找到医院,希望能将《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出生日期改为阴历的日期,但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
规定 新生儿已经办理出生人口登记,就不能够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大产科主管护师赵敏表示,个别父母为了孩子能够提早入学或其他原因,希望更改出生日期,如把公历改为农历日期,或是随意更改,这都是不允许的。
提醒 陈湘华表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孩子、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信息和孩子的出生时间等一定要仔细核对。医疗保健机构在对孕妇进行产前保健和待产过程中,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告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必要性及办理流程、需要提交资料和注意事项。签发机构对每一个活产婴儿只能签发一份《出生医学证明》。
4 出生证不见了
没办法去国外读大学
案例 王女士的女儿今年申请了国外的大学,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然而,由于过了10多年,王女士已经找不到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了,王女士来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询问是不是可以补办。
规定 由医院审核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签名和加盖手指纹印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书后,医院可以协助提供补发所需材料:由医院出具的并加盖印章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或相应的病历资料复印件;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如因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文件的,可以由医院出具《新生儿出生情况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提醒 你家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还在吗?赵敏提醒,父母们不妨找一找,因为孩子办理户口、入托、上学、出国求学、移民、坐国际航班等,《出生医学证明》都必不可少,如果一旦需要时再临时补办,可能措手不及。赵敏特别提醒,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原因丧失后,医院不再承担补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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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办理流程
在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新生儿,由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一)接生记录。接生人员在接生时应如实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作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依据。
(二)资料验证。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新生儿父母应分别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交签发人员查验,并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上填写新生儿姓名。
(三)审查打印。签发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查后,确认资料齐全、信息准确的,用计算机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四)签字盖章。签发人员和领证人分别在打印好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上签字,并由盖章人员确认无误后在《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上分别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五)发放登记。签发人员在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时,应核对领证人的身份,由领证人在签发登记表上签名后发放。
(六)资料归档。将相关办证资料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一起存档。
小知识
出生证为何要全国统一印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居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由于这一证件的重要性,不少不符合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人试图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甚至伪造。为加强对该证件的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不得跨省使用或借用。
《出生医学证明》实行逐级申报订购制度。各级管理和使用单位根据年度需求做好订购计划,逐级上报订购数量。如年度使用量超出预订计划,可以于一定期限内追加数量。
据悉,为增强《出生医学证明》的防伪功能等,我国已经使用过多个版本的《出生医学证明》。2014年1月1日起,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正式启用,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